close

 

漫長的外籍新娘移居之路,申請各式文件跟簽證是一定得面對的關卡,首先第一關是「英文出生證明」,有些國家可以用英文版戶籍謄本取代,這就比較容易,直接跟戶政事務所申請就好,作業時間2天,2份150元搞定。

 

但如果是要真正的出生證明,就頗麻煩了,步驟是:

 

1.取得中文出生證明

2.翻譯成英文版本

3.送法院公證

4.送外交部領事局複驗

 

以前念書的時候,對於迎新、社團等的大地遊戲總是興趣缺缺﹝我懶﹞,這次準備英文出生證明,只跑到步驟3法院公證關卡,就以為大功告成、功德圓滿了。連法院工作人員提醒我可能要送外交部,我還想說~哎唷不用啦~哪用這麼搞剛~﹝逃避﹞。後來上網重新確認過一次後發現,對!他就是這麼搞剛這麼折騰人的小東西!!

只好立馬又手刀飛奔趕在今天跑一趟外交部,因為作業時間需兩天,4/22才拿得到驗證完的文件,重點我4/25就飛了....到底在幹嘛阿我

為了避免格友們跟我一樣冏,決定分享一下過程,讓大家可以卡輕鬆自在的完成「大地遊戲之出生證明關」。

 

步驟1:取得中文出生證明

首先,出生證明可以跟兩個單位申請,

1是當初接生你的醫院〈中、英版本皆可提供〉這裡要注意有些國家不接受醫院提供的

2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〈只能申請中文版本〉

 

相比之下,當然是直接跟醫院申請最好啦!問完老媽知道自己出生的醫院後,上網一查,醫院竟然還在!是說年代也沒有太久遠,在也是應該的吧,只不過20多年咩...〈自己講到心虛:P

但依照網路上提供的電話,日打夜打不管怎麼打,都不是期待中的「##醫院您好」,而是「ㄏㄚˊ~你喜項?」﹝哭﹞

最後還是摸摸鼻子,帶著我的身分證、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中文版出生證明,當天就可以取得,效率相當之高,印象中是一份20元。

 

拿到中文版本後,接下來就進入「中翻英」→「公證」關卡,這個功夫其實民間有許多機構都有提供相關服務,只要繳錢就可以簡單辦到好。不過基於台灣好媳婦勤儉持家的原則,加上研究後發現應該辦得到,最後就自己執行了。

 

步驟2:中翻英

1.格式:中英版本必須相同

「信義區戶政事務所」有提供空白表格下載→按這裡連結 ,但是他跟我的格式不同,後來找到了「民間公證人民權聯合事務所」提供的80年代衛生署統一版本→按這裡連結

 我自己的做法是,先下載信義區的中英對照版,這樣之後要翻譯時,才比較清楚每個項目中翻英是甚麼。再來因為事務所只提供PDF檔,要WORD檔需要留言或寄信,心急的我就自己用WORD畫了一個一模一樣的表格。

  

2.資料:中文版上沒有的資料,英文版也不必填入

例如,中文版出生證明沒有接生醫師的名字,英文版接生醫師欄就不必填,連NO都不用。

 

3.翻譯:直翻即可

1.地址請直接照抄郵局中文地址英譯→按這裡連結,不知甚麼原因,在郵局網站一直找不到「鄰」、「里」選項,這裡分享 里:Village 、鄰:Neighborhood,假設你家地址是西門里六鄰,就翻成 Neighborhood 6, Xi Men Village.,

2.爸媽名以護照為準,如果沒有的話,可以參考教育部網站→按這裡連結,我是選擇漢語拼音版本,另外其他省名、第幾字號也通通用漢語拼音就可以了。例如,乙字第999號,請翻 'Yi Zi Di 999 Hao'.

  

小提醒:

1.衛生署統一版本沒有新生兒本人的姓名欄,通常都直接寫在紙張右下角,公證時,工作人員建議,可以在證明書左上角填上 infant's name+自己的英文名。

2.戶政事務所提供的出生證明是正反2面,我的經驗是英文版直接翻在同一面就可以了。省墨水馬~

 

步驟3:法院公證

 

翻譯完成後,就帶著753塊〈3塊是填申請表的費用〉、印章、身分證、中英文版本出生證明〈自己翻譯的+戶政事務所提供的〉,到法院公證就大功告成了!據說公證5份跟1分的費用一樣,所以我就申請5分了,以備不時之需。

    

↓對了,桃園公證處不在地方法院本部,而是在「桃園市仁愛路120號2樓」,下圖大圈圈處。這裡提醒一下,以免桃園格友跟我一樣跑錯地方了^^"

 2015-04-19-01-05-49_deco

 上次去遇到的工作人員都很友善也很熱心,削減不少踏進法院的緊張感

 

 

步驟4:外交部複驗

對~這步就是被我遺忘的神秘外交部複驗﹝明明就自己忽略﹞帶著步驟3公證完的出生證明、身分證、400元﹝1份﹞,﹝出生證明和身分證都要正反影本,現場有提供付費影印機,頗方便﹞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,不是外交部本人喔!﹝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-2號3樓 ﹞,到了之後先填申請表→領號碼牌申請→繳費→2天後就可以去取件了。

 

檢視較大的地圖

 

 

 

註1:據說可以請他們幫忙寄到家,但我已經來不及了~怕他寄來我都出發><只好自己去取件。

註2:住較遠的格友可以上網查外交部中南部辦事處,或許就不用特地跑一趟。

註3:外交部只提供複驗服務,如果拿英文戶籍謄本的人,一樣要先法院公證才能再到外交部。

 

在翻譯的時,內心有股奇妙的感覺,看著那張20多年前的出生證明,不禁想,這是我來到這世上的第一個證明耶!媽媽當初生我時,見到我第一面時,不知道是甚麼樣的心情,看著這張出生證明,我竟然可以想像那個畫面,覺得全天下的媽媽們都好勇敢。

 

 題外話,我出生時只有3000克,以現在的標準來看,不算大隻嬰兒,所以說「小時侯瘦也不是真的瘦!!」 T___T

  

 以上就大功告成!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茉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